专项法律业务

专项法律服务是综合法律服务的对称,是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就某一单独事项提供的专门法律服务。按委托事项是否需要通过第三方裁判、是否具有对抗性,可分为诉讼法律事务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某个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就是典型的诉讼专项法律服务。而制订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为企业重组并购、改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就是典型的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的特点在于目标单一、一事一议,而委托的事项往往比较重大,需要律师付出较多的劳动。专项法律服务的时间,根据委托事项需要可长可短。收费主要取决于事项的复杂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和劳动强度、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客户对工作质量的要求。

正是由于专项法律服务具有服务事项重大、耗时费力、要求律师专业水平高、不是常态性的法律需求等特点,所以一般都不包含在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中,而是根据具体事项的不同情况专门委托,另行协商收费。当然也有将专项法律服务明确约定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的例外,通常是顾问单位规模较大,常年法律顾问费金额较高,日常性法律事务相对较少。

(一)专项调查  

(二)私人律师  

(三)律师见证  

(四)法律咨询、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