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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报
(第四期)
中共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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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模拟法庭进校园 普法教育零距离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贵州省福泉四中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活动拉开帷幕,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宣判等整个庭审的过程紧张而有序……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建设,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3月11日,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应福泉市人民法院邀请,指派律所副主任何东律师、吴尚秋律师参加在福泉四中开展的中学生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模拟法庭中,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何东律师和吴尚秋律师方便扮演原告和被告的诉讼代理人,选取青少年学生“身边典型案例”,直击校园打架斗殴致人伤残这一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现象,该案呈现一个年少无知未成年人因缺乏法律观念、冲动叛逆、缺失正确引导而导致造成双方严重伤害的案例。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及未成年人保护部门的负责人,福泉四中部分师生,部分家长代表共计60多人观摩了庭审。
庭审中,法官严肃严明、主持诉讼进程紧张有序,原告代理人何东律师指控犯罪铿锵有力、教育说理满怀热情,严肃指出:“冲动是魔鬼,打输的住院,打赢的赔钱,打死人的坐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学们坐在观摩席“旁听”的师生和家长们也都听得聚精会神,现场感受了一场“真实”的法庭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时,观众席响起了热烈掌声。
煜众律所通过派员参与福泉市人民法院组织的此次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是煜众律所履行普法宣传职责的重要表现,该活动有效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了青少年学生及家长的一致肯定。庭审活动结束后,福泉市人民法院的黄法官进行点评并指出:模拟法庭是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打破了以往较为单一的普法宣传模式。校园斗殴致人伤残的情形屡见不鲜,中学生处于叛逆期,一言不合便出手,不会考虑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和自身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即使事后取得被害方的谅解,但民事赔偿不因取得谅解而减少赔偿数额,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最后只能得到的是“双输”的局面。
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东律师表示,这种寓教于乐的情景互动教育普法模式,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强,丰富了青少年的课余生活,还能让法律更贴近学生生活,让青少年更加直观地了解司法审判的活动流程、内容及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仰,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在下一步工作中,煜众律师将进一步配合好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工作,切实履行律师社会责任,增强律师使命感。
撰稿人:张程 签发:陈祖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