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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法律援助受援人付某及其女儿手携一面“最佳女中豪杰,公正廉明大义”的锦旗到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要求将锦旗赠与本所律师吴尚秋,以表示感谢。
2021年11月20日,付某在贵州某劳务公司承建的工程作业实不慎受伤,后经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多处骨折。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付某先后向福泉市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申请了三次法律援助,福泉市法律援助中心均指派到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本所指派吴尚秋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本案历经劳动仲裁、民事一审等多个程序。因考虑到工伤案件历时长的特性,在吴尚秋律师的多次沟通下,受援人与某劳务公司最终达成协议调解结案。受援人付某表示,其对本案承办律师吴尚秋提供的法律服务及案件承办结果都非常满意。
承办人吴尚秋律师表示,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的体现,作为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律师,非常欣喜自己能够得到受援人的肯定,在今后自己将更好贯彻“办好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让困难群体得到优质法律服务”的这一要求,按照委托案件的标准化流程,坚持个案各办法,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案结事了,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撰稿人:吴尚秋
签发人:陈祖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