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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送法走进乡村校园
为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2021年6月16日,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联合福泉市司法局凤山司法所到凤山羊老小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关爱青少年健康,共建和谐校园”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有80余学生、5名老师,共计85余人参加。
我所陈祖益律师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民法典》颁布的主要意义作为切入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社会广泛存在的拐卖儿童案件,14—16岁的青少年触犯的八类案件: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等案件进行主要宣传,通过面对面沟通的法律服务形式,从专业的角度给青少年敲响警钟,提醒学生,在校内校外遇到问题应当向老师和家长报告,不能跟陌生人说话、不能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从事危险活动。陈祖益律师还告诫学生,要遵守法律、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并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自我防范“秘籍”,同时,陈祖益律师还强调学生,不能因为自己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就毫不顾及,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次活动以贴近生活的方式、结合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在乡村校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犯罪?自觉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安全的范围内健康茁壮的成长。
撰稿人:吴尚秋 签发:马 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