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来源: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19  浏览:573次

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2年7月25日申请对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8月4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黔27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12日作出(2022)黔27破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管理人就债权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2年10月 10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此前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且补充申报人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在公告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0月18日下午14时在龙里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


二、债权申报地点: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办事处美盛花园1号楼13层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为便于当地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本管理人决定于2022年8月23日至8月26日在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接待室办理债权申报事项)。


三、债权申报联系人:陈律师15338551887、吴律师 13124682785。


四、债权申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 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五、管理人通信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办事处美盛花园1号楼13层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邮政邮编:550500; 联系电话:吴律师 13124682785;电子邮箱:2540995310@qq.com。




贵州晨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