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众力商砼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来源: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2-26  浏览:709次

都匀众力商砼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都匀众力商砼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都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移送的申请人朱华的申请,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2022)黔27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都匀众力商砼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2月7日作出(2022)黔27破17号《民事决定书》,指定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担任都匀众力商砼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管理人就债权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3年2月3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此前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且补充申报人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在公告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2月10日下午14时00分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债权申报地点: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办事处美盛花园1号楼13层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为便于当地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本管理人决定于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在都匀众力商砼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接待室办理债权申报事项)。


三、债权申报联系人:杜律师14785861985、李律师 19185505325、张律师19117894131。

四、债权申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 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五、管理人通信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办事处美盛花园1号楼13层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邮政邮编:550500; 联系电话:何律师 18798262415;电子邮箱:469428016@qq.com。



都匀众力商砼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